各位老师:
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,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现公布我院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及受理方式,具体如下:
一、举报受理范围
1. 抄袭剽窃、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;
2. 编造研究过程、伪造研究成果,买卖实验研究数据,伪造、篡改实验研究数据、图表、结论、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;
3. 买卖、代写、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;
4. 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虑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、贿赂、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,获取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、科研经费、奖励、荣誉职务职称等;
5. 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,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;
6.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、奖励、专利等;署名规范的行为;
7. 重复发表,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,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。
二、举报方式
1. 举报电话:0532-85957290;
2. 举报邮箱:qdu_physics@163.com(注明“学术不端举报”);
3. 书面举报: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博逸楼415办公室(邮编:266071)。
三、举报要求
1.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;
2. 举报人需实名举报,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,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;
3. 对恶意诬告、虚假举报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,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学术规范,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术生态。
特此通知。
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
2025年6月4日